一、评选办法:
1、个人自荐。6月5日以前,由各学校组织教师根据评选条件进行个人自荐,认真填写师德先进个人申报表,撰写提交师德典型材料。
2、学校推荐。6月15日以前,各学校成立推荐考核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和典型材料,按照分配名额确定初步推荐人选;由全体教师、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投票决定推荐人选;最后学校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上报镇教育工会。
3、中心学校评审。6月17日以前,镇教育工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学校推荐上报的师德先进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精神进行师德考核评选),产生5名师德标兵,10名师德个人。镇评选出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将在顺河镇镇中心学校网站里进行公示。
二、学校评选步骤及时间安排:
1、准备动员:(6月3日-6月5日)
各学校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评选表彰方案,并下发评选通知,组织教师学习《方案》,并做好推荐准备工作。
2、集中推荐:(6月6日--6月8日)
学校集中受理推荐材料,包括集体、个人及自我推荐材料,并做好整理。
3、确定入围人选:(6月9日-6月11日)
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入围人选,在全校公示。
4、测评考核(6月13日-6月14日)
由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围人选进行测评,范围包括全校教职工、任课班级的学生及家长,将测评情况予以汇总并公示。
5、确定师德先进人选(6月16日-6月17日)
由中心学校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推荐和测评考核情况,评选顺河镇第十四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人选,并予以公示。
6、表彰
在教师节前夕,对师德标兵和师德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将先进事迹材料汇编成册。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标兵”、“ 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按照推选条件和程序,严格把关,杜绝降低标准,减化程序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保证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校园广播、校宣传栏等宣传平台,宣传“师德标兵”、“ 师德先进个人”的事迹,积极营造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真正发挥树立典型、激励先进、促进工作的导向作用。
(三)严格把关,注重实效。要本着“举荐一名典型,树立一面旗帜”的思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推荐的“师德标兵”、“ 师德先进个人”叫得响、树得起、立得住。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评选活动从6月3日份开始,于6月17日结束,各评选单位按分配指标与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申报表报镇教育工会;申报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2000字左右详细材料及200字左右事迹简介,申报表各报一份,事迹材料两份。
顺河镇教育工会
2014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