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刻领会各级部门关于维护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及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学校安全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的通知》(六教秘[2013]7号)文件精神,大力普及中小学生安全自救自护知识,切实增强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全面培养中小学生自救自护能力,促进全镇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活动宗旨
为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主体作用,深入开展中小学生自救自护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学生树立自救自护观念,培养自救自护意识,掌握自救自护知识,锻炼自救自护能力,妥善应对各种危险意识和操作技能;学校利用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各种应急防灾避险活动,使学生掌握应急防灾避险的科学常识,并能充分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出更有新意、更有实效的应急防灾避险、自救自护创意。 三、活动主题 自救自护 重在行动。
四、活动时间 2013年11月26日至12月6日。 五、活动安排 各中小学围绕活动主题,在自救自护宣传教育期间,开展“五个一”活动,活动情况如下: 1、各校召开一次自救自护教育工作会议。各中小学要专门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及自救自护教育工作会议,对学年度安全及自救自护教育工作进行布置。 2、开展一次自救自护教育集中宣传活动。各学校要通过校办报刊、宣传栏、黑板报、悬挂横幅、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自救自护知识集中普及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对中小学生自救自护教育的认识。 3、开展一次安全自护知识主题教育活动。在活动期间,各校要紧紧围绕“自救自护重在行动”这一主题,根据学校安全教育一月一主题十一月份活动内容,通过课堂教学、班级队会、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自护技能比赛、情景表演、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条件的可以邀请专家开展中小学生安全自救自护知识主题教育活动。 4、开展一次安全自救自护教育演练。各学校要结合本校所处的实际环境,开展一次综合性自救自护安全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广大师生自护能力。 5、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排查。各中小学要根据学校实际,组织人员对交通安全、消防设施、火灾、防拥挤踩踏、学生接送车、食堂(小餐桌)卫生、学生宿舍、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学校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对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出入登记、使用情况;对电源(配电房)、用电安全等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检查,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1、各中小学要及时布置、精心组织,开展好自救自护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举办自救自护主题宣传教育启动仪式,启动仪式要求有自救自护知识宣传,有自救自护演练。 2、各中小学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充分挖掘载体,以提升实际操作技能为主导,本着从对广大师生、对未来负责的高度,切实开展好本校的自救自护宣传教育工作,各幼儿园要加强教师的自救自护知识宣传,切实提高对幼儿的救护能力。
3、各学校要做好信息搜集,及时联系上报中心学校网。
顺河镇中心学校
2013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