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学校、区直属学校,城区教育辅导区: 校安工程是一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民生工程。目前,2009-2011年的校安工程项目基本完工,大多数项目进入决算报审阶段。为了规范校安工程送审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校安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工作相关制度,具体如下: 一、校安工程新建项目不得超标准建设,招标范围之外确因使用功能需要增加的装饰部分,要先报告待审批后方能施工,学校和施工方不得自行实施。已经实施的要经校安办核实同意后才能确认送审。 二、新建项目和加固项目中的变更部分以变更图纸为准,所有变更内容需经校安办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图纸。 三、新建项目的附属工程及加固项目的恢复工程以校安办审核确认的项目为准,超出部分不予列入审计范围,由学校和施工单位另行结算。 四、加固项目的屋面防水、门窗更新等,使用同样规格的型材、品级,实行全区统一价格核算,并经区校安办核准。项目学校与施工单位签订价格协议无效。
五、加固项目的电路恢复部分仅仅是指电线、插座、开关、接线盒等,不含电力设备和照明灯具。超范围的不得列入送审,由学校与施工单位另行结算。 六、送审资料由乡镇中心学校、区直属学校统一收集后报区校安办。 附件:1. 裕安区中小学建筑工程项目决算送审报告 2. 工程决算送审协议书 3. 送审资料表 4. 裕安区教育系统建设工程签证单 裕安区审计局 裕安区校安办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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