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校〔2012〕17号
关于表彰顺河镇第十二届“师德标兵、师德
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中小学、基层教育工会(小组):
在裕安区教育局和教育工会的领导下,全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广大教职工对照《裕安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积极投入到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中,主动自觉地加强师德建设和师德修养,涌现出一大批师德建设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弘扬高尚师德,彰显为人师表的风范,激励全镇广大教职工积极自觉地修养师德,不断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经过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和评选,决定授予鲍丙军等十位同志为顺河镇第十二届“师德标兵”;王胜利等十四位同志为顺河镇第十二届“师德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希望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和广大教职工向先进典型学习,不断强化师德建设,创办农村教育名校,争当育人岗位先锋。
附:表彰名单
裕安区顺河镇中心学校
裕安区顺河镇教育工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师德 表彰 决定
抄送:区教育局、教育工会、镇党政办公室、镇工会
(共印25份)
表 彰 名 单
师德标兵(10人):
鲍丙军 沈思赵 程苗如 涂必林 刘新德
杨 军 王庆敏 邵文贤 郑学志 唐 云
师德先进个人(14人):
王胜利 刘志如 刘芳德 代传贵 王业凤
胡晏军 储美许 叶凤霞 关世敏 张卫星
徐德荣 童宣华 管桃中 李 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