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区中小学正常运转,开齐开足课程,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今年继续通过考试选调部分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 一、选调对象 全区在职在编在岗经中心校或直属校批准参加考试的选调人员。 二、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计50名,其中小学教师30名,初中教师20名。初中教师选调到城区九中任教,其中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5名,英语教师5名,物理教师2名,政治教师2名,历史教师3名,化学教师1名。小学教师选调到城区城北小学、城北小学南校、解放路小学任教,其中语文教师12名(城北小学、城北小学南校各5名,解放路小学2名),数学教师12名(城北小学、城北小学南校、解放路小学各4名),英语教师6名(城北小学、城北小学南校、解放路小学各2名)。 三、资格审查 参加考试选调人员一律由原编制所在中心校或直属校研究同意后方可参加选调考试,参加考试选调名额按所在中心校和直属校在职在编教职工数5%比例确定;经批准借调人员全部参加选调考试,不受各单位选调名额限制。资格审核主要审核选调对象是否符合城区学校教学需要;在农村任教满五年以上经历,是否有进城工作的理由和条件;调动后是否影响原学校正常工作等,同时根据现有在农村任教岗位确定选调进城岗位,经审核符合条件者,由中心校或直属校集体办理选调考试报名。选调人员自备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两张。 四、考试 此次选调考试内容为选调进城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不超过规定学历应具备的水平,满分100分。考试规程同裕安区选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调动办法 考试成绩揭晓后,按学校分学科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选调人员,选调教师的岗位安排根据城区学校设置岗位的安排,由教育局派往城区学校任教,并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城区学校没有中高级岗位的,实行高职低聘,重新确定工资待遇,不服从统一调配的,仍回原学校工作。 借调人员没有被正式选调的,仍作为城区学校借调教师对待,岗位不变,不服从统一调配的,仍回原学校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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