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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农村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宣传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2-4-6  作者/编辑:王杰  阅读次数: 次  [关 闭]
编辑日期:2012-4-6  作者: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47 次  [ 关 闭 ]
教基[2012]8号
各乡镇中心学校: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农村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宣传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建议,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落实到人。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是省政府确立的33项民生工程之一,是体现省委、省政府高度关爱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重要形式。乡镇要确立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通过不同方式宣传此项民生工程,提高社会知晓率,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留守儿童。

    二、按时报送,确保质量。要及时报送留守儿童相关信息,包括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及具体关爱措施等,材料准确,内容真实。每乡镇每月至少报送一篇,报送时间为每月20日前。

    三、量化评比,奖优罚劣。区教育局将把各校上报的稿件数量和使用情况纳入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专项考评,量化加分。对表现突出的乡镇和个人予以奖励和表彰,对工作滞后的给予通报批评。区教育局信息报送联系人:蒋晓龙,联系电话:3235031,电子信箱:yalset@163.com.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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