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民生办《关于2012年民生工程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12〕7号)要求,为及时全面掌握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分析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2012年五项教育民生工程进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5)印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做好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月报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是各市、省直管县和各高校教育民生工程截至报告期的总体进展情况。各市教育局还要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县(市、区)和本级单位进展情况。鉴于学前教育考核方案和体系仍在制定当中,暂不下发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进展情况表,每个月由厅项目管理中心汇总数据后交财务处统一报送省民生办。
二是各市、省直管县和各高校在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采取的工作措施、工作建议、工作经验等,相关文件或文字材料请每月一并报送。
二、报送时间
2012年民生工程进展情况统计表采取月报形式,自2012年4月份开始,每月5日前将本市、县和学校截至上月底的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表和文字材料报送厅各有关处室(单位),有关处室(单位)于7日前审核汇总后,加盖处室(单位)公章后报厅财务处汇总,同时将电子表格发 zsp@ahedu.gov.cn。
三、报送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月报工作。实行民生工程情况报送制度,是省委、省政府全面掌握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进一步提升完善民生工程的重要依据,也是民生工程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各地教育部门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各地和各校有关民生工程报送工作将作为民生工程考核评分依据。
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各单位要明确精干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数据统计和材料报送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民生工程情况报送各项任务,对不按时上报,或报送质量较差的单位省将予以通报。
三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月报表必须真实、全面反映各地和各高校教育民生工程截至报告期的总体进展情况,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对各市和各高校数据情况进行核查,严禁弄虚作假。有关工作措施、工作经验和工作建议文字材料要做到客观真实、语言简练、条理清楚。
四、报送方式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和各高校民生工程月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分别传真至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单位),同时将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报送。五项民生工程月报表报送联系方式:
1.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民生工程实施处室:财务处。联系人:朱曙培。传真:0551-2827182,电话:2824158。电子邮箱: zsp@ahedu.gov.cn。
2.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实施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高校联系人:赵慧 ,电话(传真):0551-2831889。
中职、普高联系人:张坤,电话(传真):0551-2831867,电子邮箱:zhangkun@ahedu.gov.cn.
4.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民生工程实施处室:基教处。联系人:葛德连,电话:0551-2831834,传真:0551-2827182,电子邮箱:gedelian@ahedu.gov.cn.
5.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民生工程实施处室:项目管理中心。联系人:黎文燕,电话:0551-2831865,传真:0551-2818673,电子邮箱: ahxab@ahedu.gov.cn。
附件:
2.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进展情况表
3.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进展情况表
4.校舍安全工程进展情况表
5.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进展情况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