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教继[2011]7号
关于组织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
—六安市农村幼儿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厅、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幼儿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皖教秘师〔2011〕65号)要求,结合我市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决定组织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六安市农村幼儿教师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包括县镇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含部门、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和“转岗教师”。
(二)培训项目
包括三个类别五个子项目,为我市共培训237名农村地区幼儿教师。
类别一:农村幼儿园教师短期集中培训
(1)“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幼儿园园长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培训幼儿园园长200名。我市15名。
(2))“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幼儿园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培训园级及以上幼儿园骨干教师800名。我市60名。
类别二: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
(3)“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混合研修项目。培训拟转岗到幼儿园教学岗位的中小学富余教师,县镇和农村幼儿园新入职的未从事过学前教育工作的“转岗教师”和非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2000名。我市150名。
类别三: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
(4)“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幼儿园骨干园长置换脱产研修项目。培训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幼儿园园长50名,100名师范生顶岗实习。我市4名。
(5)“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安徽省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培训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县级及以上幼儿园骨干教师100名,200名师范生顶岗实习。我市8名。
二、有关要求
(一)严明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教育局、财政局要健全实施“国培计划”领导小组和项目工作办公室,指定专门的部门和机构负责本地区“幼师国培”的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本地区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托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具体落实项目有关工作;充分发挥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在脱产研修、集中培训、远程培训、送培送教和园本研修等方面的组织协调、管理服务作用;统筹安排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顶岗实习学校,做好实习学校管理和实习生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与培训院校和机构的联系,积极反馈幼儿园和教师的意见和要求等。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省文件要求公开、公正地做好培训对象的遴选和派训工作;要切实解决好工学矛盾,通过顶岗实习、城市支教、教师调剂等多种方式,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
(二)、做好顶岗实习管理工作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实习工作的领导,密切与顶岗实习生派出院校的沟通协调,统筹安排教师脱产研修与师范生顶岗实习工作,合理选定实习幼儿园,督促和帮助实习幼儿园妥善安排好实习生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经费支持,提高实习质量,确保实习生安全。
(三)、上报时间
各县区教育局于2011年12月28日前,将培训对象信息表统计表(附件3)一式三份,以及县区项目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报送市教育师训办,并发送电子版。
六安市“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张强,联系电话:0564-3321096;3312256,邮箱:lasjwzq@sohu.com,有关项目工作的文件、通知及电子表格的下载,请登录安徽教育网(http://www.ahedu.gov.cn)、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网站(http://www.hftc.edu.cn/jjzx/)。
(四)、其他
金安区、裕安区、寿县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的远程培训阶段按项目县组建网络班级(每县1个班),网络班级辅导教师在本县优质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教研员、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或幼儿师范学校)培训者中遴选1名(不能是“转岗教师”培训的参训学员),负责班级管理和学习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