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电教函〔2011〕12号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远工程应用管理工作专项调研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电教馆:
现将教育厅《关于开展农远工程应用管理工作专项调研的通知》(皖教秘〔2011〕456号 )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区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调研内容、调研方式的要求,每县(区)随机选择2---3个乡镇,深入到每所学校,全面了解“农远工程”及农村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将调研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30日前报市电教馆(电子稿发送至lasjwzq@sohu.com)。各县区调研材料应着眼于工作举措、典型经验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应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和长篇大论。
二、各县(区)准备好布局调整后保留的“农远工程”学校名册(注明模式)。
四、各县区推荐1所应用工作开展优秀的学校,并附相关材料一并上报。
五、各县区将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打算与12月上旬报市电教馆。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