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教计[2011]21
各县区教育局、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为继续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参照省级考核办法,我们制定了《六安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教育局 市民生办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六安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
考核暂行办法
为继续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组织
在市民生工程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
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相关内容,重点考核各县区组织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情况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三、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考核效果;简化考核方式,硬化考核指标;实地抽样验证,规范评分操作;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考核形式
(一)考核时间。市教育局每年组织两次统一考核,中期考核7月底前完成,年终考核于年底前完成。
(二)考核方法。实行自我评价与统一考核相结合,各县区教育局对照考核指标先进行自评,市教育局再组织统一考核。统一考核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核查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每县区随机抽查1-2个乡镇的公办小学和初中各1-2所(其中至少要有1所农村寄宿制学校)。
(三)考核赋分。考核实行百分制,以县区为单位对照考核指标逐项进行测评赋分,发现未达到指标要求的作扣分处理,扣分以实证材料为依据。市教育局在统一考核得分的基础上,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综合评定各县区年度考核最终得分。
五、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主要分工作基础情况、政策落实情况、预算管理情况三个方面(具体见所附考核指标体系表)。
六、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市民生工程考核的单项考核成绩直接计入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的年度民生工程考核总分,同时作为市教育局对县区教育局年度单项工作及其它教育考核的依据。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六安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