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河镇中心学校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学校概况 校园快讯 校务公开 教学科研 德育长廊 教育法规 学校活动 教师风采 家长学校 互动平台
欢迎您访问顺河镇中心学校网站!
 
信息查询
美丽校园
红蜻蜓幼儿园
顺河镇德仁希望小学
顺河初中
龙头小学
顺河镇平安希望小学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快讯 > 上级传真

民办学校审批流程(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编辑日期:2011-10-12  作者/编辑:王杰  阅读次数: 次  [关 闭]
民办学校审批流程(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一、办学者向办学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申报办学材料并派员现场考察;
三、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初评意见:
1、不同意办学,书面说明理由;
2、同意办学,向市教育局书面请示。
四、市教育局分管局长对县(区)教育局的书面请示作出批示;
五、由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进行现场考察;
六、向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汇报,集体研究决定能否办学;
七、书面回复办学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并抄送办学者。
 
Copyright #169 2009 顺河镇中心学校 All right reserved
皖ICP备07503230号 |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
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0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